福建省建瓯市住建局被举报涉嫌言而无信,破坏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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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三航伟业投资有限公司建瓯市办事处负责人朱先生通过网络媒体反映建瓯市住建局在“建瓯市城北片区增设第三家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建设投资及经营权项目”的招标过程中涉嫌言而无信、推诿扯皮不作为、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朱先生希望通过媒体的报道,能够引起建瓯市委、监察委主要领导的重视,对其反映的问题进行彻查,追究建瓯市住建局有关领导涉嫌渎职的法律责任,替其公司讨还公道。朱先生愿意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属实,愿意负法律责任,与他人无关。
事情经过:2020年8月20日,建瓯市人民政府通过(2020)62号专题会议纪要,同意建瓯市拟以公开招标方式在城北片区设立第三家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具体由建瓯市住建局组织实施,项目招标人为建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资建设方式为公开招标,公开招标采取综合评分+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企业。
(划红线除内容为:招标人有权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法递补中标人并按相同标准和要求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2020年9月30日,建瓯市住建局在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平台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的其他重要须知中明确约定:评标过程中无论是否有对原件进行核查,投标人都必须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承诺的真实、准确、完整及合法有效负责。在评标过程中,如有发现投标人有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或承诺欺骗招标人和评委的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定标后,招标人有可能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内容、资料和说明进行实地核查,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招标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若在中标后或签约时或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中标人是提供虚假材料或承诺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如果已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及因追索该损失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招标人有权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法递补中标人并按相同标准和要求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2020 年 10 月 26 日,招标人建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称“建瓯市住建局”)、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紫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建瓯市城北片区增设第三家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建设投资及经营权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显示:入围企业中排序第一为厦门市三航伟业投资有限公司,排序第三为惠州市建业混凝土有限公司,通过随机抽取,排序第三的惠州市建业混凝土有限公司(下称“建业公司”)为中标候选企业。
(划红线为入围企业中排序第一的厦门市三航伟业投资有限公司)
因建业公司招投标过程中存在违规被多家企业举报,建瓯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受理并进行调查核实。 2021年1月18日,建瓯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给投诉企业反馈时,认定建业公司参与该项目投标时,与另外两家投标人创业公司、润丰公司之间存在管理关系,中标候选人建业公司中标无效。
(建瓯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认定中标候选人建业公司中标无效)
建业公司中标无效后,根据该项目《招标文件》第6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之投标须知前附表中项号 11“其他重要须知”规定:“招标人有权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法递补中标人并按相同标准和要求签订合同”,应当依法确定、递补排列评价排序第一的入围企业即三航公司作为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企业。
但是令人不解的是,建瓯市住建局既没有将排序第一的入围企业三航公司作为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企业;也没有将建业公司涉嫌围标的案件移交给建瓯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进行处罚;而是在交易平台上将该项目无期限暂停,就此不管不问,这一暂停就达两年之久。
三航公司为了中标该建设该项目已筹备了投资本金 4000 万元。从 2020年该项目中标候选企业建业公司的中标被认定无效至今,招标人建瓯市住建局迟迟未依法确定三航公司为中标候选企业,导致三航公司投资该项目的财务成本剧增,给企业增加负担。三航公司拥有整个福建地区规模最大、设备最先进的搅拌站之一,系厦门翔安区纳税大户,也是入围企业中综合实力最强的企业;且在在该项目招投标评审过程中,三航公司综合评分得分高达 93.80分,排列评价顺序第一,理应是中标企业的不二之选。但是建瓯市住建局却没有依法认定三航公司为中标企业,而是将该项目无期限拖延,个中缘由发人深思。
综上所述,朱先生认为,建瓯市住建局言而无信,未依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将三航公司作为该项目的中标人,还将该项目无限期暂停,涉嫌渎职,已经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破坏了建瓯市的营商环境,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因此,他希望通过媒体的报道,能够引起建瓯市委、监察委主要领导的重视,对其反映的问题进行彻查,追究建瓯市住建局有关领导涉嫌渎职的法律责任,替其公司讨还公道,并希望媒体持续追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