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征用土地未予管理使用人补偿
连云港征用土地未予管理使用人补偿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海州工业园区许庄村的报道
提示:江苏连云港市海州区海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许庄村村民委员会,本村两次专门召开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成立集体土地维权专班,用近三年的调查取证,经查明是民政局非法侵占许庄村集体土地1000余亩,其中500亩土地无偿赠与第三方使用,严重侵害了许庄村集体与全体村民的利益。此事引起连云港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后副市长陈书军主持各涉事单位,经协商形成《关于人文纪念园自动化项目建设和凤凰新城北片区河道治理项目土地确权相关事项》,已确认殡仪馆北侧土地补偿给海州开发区许庄村,直接或间接纠正了市民政局侵占许庄村部分集体土地所有权。因此,许庄村村民委员会继续履行与原土地管理使用人包大军(该村村民)对该土地的管理使用协议。
项目审批程序成疑
土地管理使用人包大军告诉记者:2020年6月7日他与许庄村村委会签订《协议书》,约定村委会将原连云港市殡仪馆以北700多亩村集体土地交给他管理使用。今年初海州区行政审批局以海行审投(2023)14号文《关于新海初级中学科苑路校区新进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拟同意拟单位(连云港市海州区教育局)实施新海初级中学科苑路校区新建工程项目,地点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路南、科苑路西。该项目占地74541.00平方米(111.923亩)均在其管理使用的许庄村集体土地范围内,上述工程项目目前还在可行性运作阶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37条、第38条规定,应当用划拨方式和出让方式解决项目土地使用权问题。第40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黄线和其他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依法将经过审定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然而上述项目均未依照法定程序征收许庄村土地,有关部门也没有与村委会协商征收许庄村集体土地事宜,未在项目所在地现场进行公示,连云港市区两级官方网站也未作公示。
2023年5月至6月,上述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方数次派遣施工人员和挖掘机、推土机在许庄村集体土地范围内进行施工。许庄村村民非常气愤不满,纷纷打电话给土地管理使用人包大军、甚至有村民直接找到包大军要求其管理使用好集体土地,禁止一切非法施工行为,不允许侵占属于全体村民所有的土地权益。为了给集体村民有个交待包大军到施工现场要求停止侵权,施工方根本不予理睬,随即警方到达现场。2023年6月出警派出所领导对包大军发出威胁恫吓:阻拦施工就抓起来拘留的警告。包大军不能理解的是警方不是对非法施工侵害许庄村与管理使用人的权益予以保护,而是禁止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警处置该事件的还不是管理此辖区的派出所。
包大军说:当下他无法,也无能力与违法施工方抗衡,但又不甘心管理使用的100多亩集体土地所有权被非法无偿强占。现在相关单位明目张胆侵占农民集体土地,还有基层政法干警为侵占集体土地公开充当保护伞,已激起许庄村村民极大愤慨。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全民一致支持不解除包大军2020年6月7日签订的土地管理协议书。许庄村全体村民要求上级主管部门和纪律检查机关查明事实,责令停止非法侵占集体土地行为,要求有关部门和个人停止施工、停止侵权,同时依法公开征用土地。海州区教育局建立新海初级中学系公益事业,村民表示不会反对,村民反对的是该校区工程未依法进行,未履行法定程序。应依法征收(征用)许庄村集体土地,解决项目合法占(用)土地问题,不能用所谓的公益事业之名,直接侵害村民的土地财产权益。
就许庄村村民包大军投诉的问题记者联系了海州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赵明,赵明主任说,该项目的具体情况他不是太了解,将安排许庄村党支部书记给予答复。记者致电海州区教育局党委书记陈守权:该项目征用许庄村集体土地是否依法审批办理相关手续,对管理使用人包大军是否应予以依法补偿?陈守权书记答:该项目由副局长李大波负责,具体情况他并不清楚。并提供副局长李大波的联系方式。记者多次致电副局长李大波,对方均未接听电话,截至发稿前记者也没有等到许庄村党支部书记的回复。本社将继续关注该投诉。(采编:王生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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