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北方大陆正晟康违规“挂靠”,引用造假“公文”,并涉嫌以传销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原来源链接:中国企业网 http://www.zqcn.com.cn/zhcms/info/39501
今年以来,中国企业网陆续接到网友爆料称,北方大陆正晟康以“乡村振兴、绿色消费”为噱头,以“政策导向、消费返利”为诱饵,大肆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吸纳资金,涉嫌以传销方式进行非法集资。本网随即派员介入调查。
跨区域、超范围运营,涉嫌牌照挂靠
正晟康(吉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8月24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实缴不详,法定代表人郎某恒。其中郎某恒持股70%,北京北方大陆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持股30%。
北京北方大陆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11日,法定代表人孙某凤,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曾因企业自身未履行法定义务被限制高消费,并多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目前该公司尚有932999元未被执行。
2022年9月9日,北方大陆官微发表“正晟康,6.0全域电商时代先行者”文章,称“正晟康将成为北方大陆开启智慧创新之路的转折点”,自此宣告二者正式“联姻”。
本网通过商务部官网查询了解到,北京北方大陆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16日获批商务部第72号直销许可证。商务部核准的该公司的直销区域位于北京市的15个网点,直销产品仅1类2种。
而实际上,北方大陆的直销区域早已超出北京,覆盖全国,而直销产品也并非备案的1类两种。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未经审核公布的地区不得开展直销业务,未经审核公布的产品不得通过直销方式销售。
2021年9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下发《关于核查直销企业以合作形式变相转让直销经营许可问题的通知》就舆情反映的部分直销企业通过挂靠、转让股权、相互交叉持股等方式与其他企业合作,涉嫌变相转让直销经营许可的现象,进行进一步规范与风险防范。
由此可见,正晟康与北方大陆的这次“联姻”并不合规。
“扯虎皮、拉大旗”,引用伪造“公文”
(现场图)
8月12日,北方大陆正晟康第二期企业家研讨会在浙江宁波召开,现场有近200位商家参会。据主持人介绍称,此次会议与以往不同,主题思想是为了“解惑”,让大家“带着问题来,带着答案走”。
在会议现场一位商家发问:“产品上架之后,销路在哪里?作为新进商家,公司如何扶持?门槛是怎样的?另外刚刚听到一个奇怪的词叫‘对冲’,那么什么叫‘对冲’?” 。
另有新进商家现场发言提出:“正晟康每一单3000元资金,奖励这块,33%拿出去了、10.5%拿出去了、11.5%拿出去了,最后留下25%给企业和20%给回报,我想问的是45%资金如何能持续达到1.5倍的返利,正晟康的赢利点在哪里?资金如何积累,如何扩大,如何给会员一个保障?”。
研讨会现场,为了彰显北方大陆企业的雄厚“实力”和塑造企业经营模式的“合法性”,北方大陆正晟康中国市场总监华总现场给商家们进行了企业介绍及“政策解读”。
现场PPT显示,2022年1月28日,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七部委,下发《促进消费实施方案》,确定了的消费返利积分的机制,这是以国家部委规章的立法形式,正式确立了“消费积分”的存在性,有效性及合法性。
(现场图)
本网通过国家发改委官网通篇阅读了《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的全文,在第二十四条 推广更多市场化激励措施中的确提到“探索实施全国绿色消费积分制度,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建立本地绿色消费积分制度,以兑换商品、折扣优惠等方式鼓励绿色消费”。强调通过’发送绿色消费券、绿色积分、直接补贴、降价降息等’实实在在的方式激励绿色消费”,而不是鼓吹通过“返利”的模式进行击鼓传花的资金游戏。显然国家发改委的促进绿色消费政策与现场华总所宣讲的所谓的确定了“消费返利”的积分机制不仅截然不同,甚至天差地别。
(国家发改委官网)
不仅如此,在现场正晟康中国市场总监华总现场出示的一张带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大红字标题和红色印章的类似文件或者公告,文中提到将推出“商城积分返利模式试点单位”。
那么由谁来做试点呢?据华总讲,2022年7月30号,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正式成立《新消费模式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课题组,正晟康由此“摇身一变”成为该课题的承担单位。
(现场图)
不过令人倍感疑惑的是纵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的“公文”,“商城积分返利模式试点单位”在文中显得格外突兀,不伦不类,不仅读起来拗口,并且缺少标点符号。
除此之外,该“公文”不符合发文规范,既无发文字号,又把落款单位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简化成了“市场监管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并且落款时间2022年7月8,竟然少了“日”字,如此“不严谨”,不得不让人对该“公文”的真伪表示怀疑。
8月31日,本网就此致电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就“公文”真伪进行核实,负责人马老师称:“这是去年的舆论,我们已经报案处理了,这是假的”。随后本网问及“公文”盖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公章时,马老师称:“他是拿我们的一个公文截取改的,找到我们原来有的文件抠了抠,修了修,肯定是个假的”。
(现场图)
不仅如此,正晟康于今年3月10日又获“殊荣”,获得“绿色消费积分信用认证企业”荣誉。颁发单位为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北京国富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现场图)
据华总称,北京国富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是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的全资下属子公司,是商务部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是商务部和国资委开展全国行业信用评价的执行机构,是国家级、第三方权威企业信用服务机构。
如此“根红苗正”的信用机构,其认证的企业“含金量”又有几何呢?
据湖南广播电视台经视频道“经视大调查”栏目称,长沙的周老板接到陌生电话,邀请他参加“商务诚信体系建设说明会”,主要内容是宣传企业办理信用评级后的种种优惠政策。然而到了会场,周先生发现所谓的“说明会”仅仅是伪装的幌子,其真实目的就是“花钱办证”,所谓的“评级顾问”就是一对一的劝说企业老板们交纳2万9千元办理企业信用评级证书。
而这场所谓的“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正是宣传由商务部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主办,北京国富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承办。
(来源经视大调查)
北方大陆正晟康奖金模式涉嫌传销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北方大陆正昇康会员报单每单金额为3000元,级别共分13级和1-4星董事。
1级为2-3单,奖金比例1%,每单奖金30元;2级为4-7单,奖金比例3.5%,每单奖金105元;3级为8-15单,奖金比例6%,每单奖金180元;4级为16-30单,奖金比例8.5%,每单奖金255元;5级为31-60单,奖金比例11%,每单奖金330元;6级为61-120单,奖金比例13.5%,每单奖金405元;7级为121-240单,奖金比例16%,每单奖金480元;8级为241-450单,奖金比例18.5%,每单奖金555元;9级为451-850单,奖金比例21%,每单奖金630元;10级为851-1600单,奖金比例23.5%,每单奖金705元;11级为1601-3000单,奖金比例26%,每单奖金780元;12级为3001-6000单,奖金比例28.5%,每单奖金855元;13级(经理级别)6001单,奖金比例30%,每单奖金900元。
报单后公司给予与报单金额相等的商城积分,该积分可在商城里任意购买产品。以100单为例,一次性报100单,即30万元,此时账户里会显示有30万积分,可在商城里随意购物。报单后,在第27天将产生优惠奖和推广奖,优惠奖为报单金额的3%,即9000元。
推广奖奖金为40500元。即100单级别属于6级,奖金比例为13.5%,每单奖励405元,100单共奖励40500元。从报单之日起至第二十七天,上述两项奖金合计一次性到账49500元。报单后第47天开始定期不定额发放奖金,每月7日、17日、27日发放奖金,每次发放奖金时,公司将拿出上一个10天全球业绩的20%发给所有会员,一般每单奖励是75元左右,此奖金的计算方式是,会员的报单数乘以75元。如,A会员报了100单,拿该项奖金7500元,每月发放3次,即22500元。该奖项也被称为静态奖,换言之,即使你报单后不发展人,但是其他团队不断有新会员加入,你依然可以拿到该项奖金,当该奖金累计到45万时,即,报单金额的1.5倍,该奖金终止。此外,该45万不包括其他奖金,而达到1.5倍的收入仅需要11个月的时间。
该奖金制度最大的优势是,报单后即使你不发展人,你的级别也会不断往上升,其原因在于你底下会员的报单数会叠加到你身上。举例,A发展了B,B又发展了C,在这个上下级关系中,不论是B还是C的保单数,都会累计到其上级的身上。
列如,A报了31单,级别是5级,奖金为330元每单;B报了100单,级别为6级,奖金为405元每单,那么此时A的报单数叠加为131单,亦随即从5级升为7级,而7级对应的奖金每单则是480元。该项奖金的计算方式为,7级奖金480元减去6级奖金405元,二者的差是75元,再用75元乘以B的保单数100单,积为7500元,该7500元奖励给A。
再如,C报了20单,级别为4级,每单奖金为255元,此时,B拿405和255差再乘以C的保单数20,即3000元,而A则是480元减去405元再乘以C的保单数20,即1500元,该奖金为极差奖,也被业内称之为层层返利。
多条线发展。无论谁报单后,其底下先开一条线,当自己成为8级并在这条线上发展两个人后,可开通第二条线,每个会员底下最多可开6条线。该讲师直言,此奖金制度为金字塔形状,一次性报121单可将利益最大化,即36.3万元,年收入可达100余万元。
该模式违反《禁止传销条例》,涉嫌门槛费、拉人头及团队计酬,其层层返利、金字塔模型符合传销特征。
“查处以直销名义和股权激励、资金盘、投资分红等形式实施传销违法行为”
2018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发《关于开展查处以直销名义和股权激励、资金盘、投资分红等形式实施传销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中要求加强对直销企业合作方、关联方的监管。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与直销企业有合作协议关系的合作方、关联方的监管。如有合作方、关联方挂靠直销企业,打着直销企业旗号或借助直销牌照影响力从事传销,而直销企业提供支持、帮助、纵容或默许的,对合作方、关联方以从事传销活动进行查处的同时,对直销企业以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对直销企业以传销共同违法行为人进行查处;如直销企业负责人为合作方、关联方违法活动站台、宣传或提供帮助、便利,又难以追究直销企业责任时,对该负责人个人追究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责任或共同违法责任。
“消费返利”活动存在较大风险隐患,具有非法集资、传销等违法行为的特征
2018年4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示:近期,一些第三方平台打着“创业”“创新”的旗号,以“购物返本”“消费等于赚钱”“你消费我还钱”为噱头,承诺高额甚至全额返还消费款、加盟费等,以此吸引消费者、商家投入资金。此类“消费返利”不同于正常商家返利促销活动,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一、高额返利难以实现。返利资金主要来源于商品溢价收入、会员和加盟商缴纳的费用,多数平台不存在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正当实体经济和收益,资金运转和高额返利难以长期维系。
二、资金安全无法保障。一些平台通过线上、线下途径,以“预付消费”“充值”等方式吸收公众和商家资金,大量资金由平台控制,存在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的风险。
三、运营模式存在违法风险。一些平台虚构盈利前景、承诺高额回报,授意或默许会员、加盟商虚构商品交易,直接向平台缴纳一定比例费用,谋取高额返利,平台则通过此方式达到快速吸收公众资金的目的。部分平台还采用传销的手法,以所谓“动态收益”为诱饵,要求加入者缴纳入门费并“拉人头”发展人员加入,靠发展下线获取提成。平台及参与人员的上述行为具有非法集资、传销等违法行为的特征。
9月11日本网试图拨打北方大陆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官方电话就上述问题进行核实,结果发现该公司微信公众号显示的官网网址根本无法打开,随即本网又拨打“天眼查”展示的该公司的固定电话,一直无人接听。